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将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1、项目名称: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
2、建设地点:聊城市辖区内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灌区骨干工程疏浚渠道868条,长度3010.21km;骨干工程配套涵闸、泵站、测流桥等建筑物2076座;末级渠系整治渠道长度1456.4km,小型建筑物1324座;新建节水灌溉面积216万亩,其中渠道自流灌区24万亩,泵站提水灌区149万亩,机井提水灌区43万亩。
(2)骨干工程配套超声波流量站1572座,测流桥410座,流速仪410套,泵站电磁流量计93台。末级渠系工程均采用标准断面配套超声波测流型式,共建设3972座。农田节水灌溉工程以工程规划建设的单块格田为一个灌溉用水计量网格单元,其中自流灌区采用标准断面配套便携式移动流速仪测流,共需配套便携式移动流速仪1920台;泵站提水灌区采用自动控制与超声波水表、放水口采用移动式水表计量,共需配套水电双控机5960台、便携式移动水表11920台;机井提水灌区采用射频卡控制器计量,共需配套射频卡8600台。
(3)信息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监控体系建设。二是系统平台建设。三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项“水利”中第十四条“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且项目已在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聊发改审批函[2020]90号,因此,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扰动、施工噪声、扬尘废气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总体程度和范围均有限,可通过采取相应对策施予以缓解或减免。项目运行后,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均不存在明显的污染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建设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查阅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疏浚渠道外延200米范围内。
五、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0日 。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
联 系 人:赵井辉
联系电话:13793088771
地 址:聊城市东昌东路48号
邮 编:252000
发布单位: 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报告书文本二次公示稿
http://www.lcsslgczgs.com/200828/1_1955246781.doc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lcsslgczgs.com/200828/1_1955583221.docx